洛阳星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洛阳星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用)
(2020)豫0391执恢21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1967年10月23日出生,住高新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执行人:洛阳星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03227822074436,住所地洛阳飞机场工业园区(孟津麻屯)。
法定代表人:郭春霞,。;张洪水,男性,1959年4月14日生,汉族,住洛阳市瀍河区。
本院在执行***与洛阳星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张洪水其他案由一案中。
本院依法采取了下列措施: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本院予以查核,并依法采取了下列措施:】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传唤其到本院接受调查询问,并报告财产状况,但被执行人至今履行义务,亦未向本院申报财产。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状况。被执行人已向本院申报了财产情况,履行了……(写明已履行部分义务的情况)】
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等发出查询通知,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
【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等发出查询通知,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但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以下依次写明查询、查核行提供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的情况以及相关的处理及未能处理的情况。可按存款、房地产、车辆等动产、股权、证券、其他财产、财产权益等顺序书写,也可按涉及的不同案件处理情况分别书写】
查明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合计×××元,本院已扣划×××元,扣缴执行申请费×××元后余×××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查明被执行人×××仅有零星存款,并告知申请执行人,对上述存款申请执行人不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查明被执行人×××的×××账户已被×××人民法院×××号案冻结,现该账户暂无可供执行存款,本院已发函×××人民法院参与分配】
查明被执行人有位于×××的房屋(房产证号:×**),经变价处理,得执行款×××元,扣缴执行申请费×××元后余×××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查明被执行人有位于×××的房屋(房产证号:×**),上述房屋经×××法院×××号案处理,得执行款合计×××元,本案已参与该案执行财产分配,申请执行人分配得×××元,扣缴执行申请费×××元后余×××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查明被执行人有位于×××房屋(产权证号:×**),该房屋系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共同共有,本院予以查封(×××年×××月×××日查封期限届满),通过协商等方式未能确定被执行人所占的财产份额,暂不具备处置条件,需等析产后依法处理。申请执行人应于查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继续查封的申请。】
【查明被执行人有位于×××房屋(产权证号:×**),该房屋系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理条件,暂时无法处理。】
【查明被执行人有位于×××的房屋(产权证号:×**),该房屋由×××法院首次查封,暂无法处理,本院对该房屋予以轮候查封,并已发函×××人民法院参与分配。上述房屋查封期限为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三年,申请执行人应于查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继续查封的申请】
【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有位于×××的房屋(土地)的财产线索进行查核,未查到×××房屋的相关登记资料(查明该房屋登记所有人并非被执行人)。】
查明被执行人×××有×××汽车(车牌号:×××),经变价处理,得执行人款×××元,扣缴执行申请费×××元后余×××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查明被执行人有×××汽车(车牌号:×××),经×××院×××号案处理,得执行款合计×××元,本案已参与该案执行财产分配,申请执行人分配得×××元,扣缴执行申请费×××元后余×××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查明被执行人有×××汽车(车牌号:×××),该车辆由×××法院首次查封,暂无法处理,本院对该车辆予以轮候查封,并已发函×××人民法院参与分配。上述车辆查封期限为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两年,申请执行人应于查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继续查封的申请。】
【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有×××汽车(车牌号:×××)的财产线索进行查核,未查到×××号汽车的相关登记资料(查明该车辆登记所有人并非被执行人)。】
查明被执行人在×××公司持有股权(股权)×××,经变价处理,得执行款×××元,扣缴执行申请费×××元后余×××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查明被执行人在×××公司持有股票(股权)×××,经×××院×××号案处理,得执行款合计×××元,本案已参与该案执行财产分配,申请执行人分配得×××元,扣缴执行费×××元后余×××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查明被执行人×××持有×××公司股票(股权)×××,该股票(股村)由×××法院首次查封,暂无法处理,本院予以轮候查封,并已发函×××人民法院参与分配。上述股权查封期限为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两年,申请执行人应于查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继续查封的申请。】
【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在×××公司持有股权(股权)的财产线索进行查核,未发现被执行人×××在×××公司持有股票(股权)。】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得执行款×××元,扣缴执行申请费×××元后余×××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第三人×××对此提出异议,暂无法强制执行。】
查明被执行人有×××【写明具体财产内容】,本院依法委托×××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元,于×××年×××月×××日、×××年×××月×××日在本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经两次拍卖均流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院×××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仍未成交,本院于×××年×××月×××日发出以物抵债通知书,但无人申请以物抵债。
【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有拆迁款尚未发放和拆迁安置房尚未交付,本院于×××年×××月×××日向协助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拆迁款和拆迁安置房。目前房屋拆迁时间无法确定,暂不具备执行条件。】
通过委托调查、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被执行人所有单位及居住地周边群众进行了调查和了解,未能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了解到被执行已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
【(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对被执行人的住所地、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调查,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或了解到被执行人已经歇业等情况)。】
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
【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的强制措施。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法采取公告悬赏措施,但未征集到财产线索。
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经营场所)进行了搜查,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委托×××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房地产、车辆)信息,但反馈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本院已告知申请执行人本案的执行情况、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共计已执行到位×××元,扣缴执行申请费×××元后余×××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债权尚余×××未能实现。
本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已发现的财产均已处置完毕,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认为,除上述×××(此处写明发现查未能处置的财产情况)之外,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