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08民初47046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宝利马机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诚和龙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宝利马机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北京诚和龙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宝利马机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宝利马机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北京诚和龙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 判 长 王 多
人 民 陪 审 员 王向红
人 民 陪 审 员 陈萍芳
书 记 员 张旭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