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2071执264号
中山市正华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佳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山市正华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佳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1)粤2071执264号〕,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按(2019)粤2071民初1843号生效文书履行义务。本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黄振兴、杨晓妮联系电话:0760-8823××××
本院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2071执264号
中山市正华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佳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山市正华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佳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1)粤2071执264号〕,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按(2019)粤2071民初1843号生效文书履行义务。本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黄振兴、杨晓妮联系电话:0760-8823××××
本院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