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东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东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常州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12执保341号
常州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南通东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7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210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名下中国农业银行10×××58银行账户,实际冻结金额131824.14元,冻结截止2021年4月10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