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扎西德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扎西德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乡城县藏乡味道食品有限公司保全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乡城县人民法院

保 全 通 知 书

(2021)川3336执保1号

申请人四川扎西德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乡城县藏乡味道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作出的已生效(2021)川3336民初38号民事裁定书移送执行申请人四川扎西德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被申请人乡城县藏乡味道食品有限公司名下所有财产,保全标的金额为15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保全执行过程中已查封被申请人乡城县藏乡味道食品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存放在乡城县洞松乡卡心村厂房的设备。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