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某某人民防空办公室、松原市三缘光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721执恢1126号
前**人民防空办公室、松原市三缘光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吉0721行审3号,申请执行人前**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松原市三缘光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本院已于2021年11月1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执行费已由被执行人交纳,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