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俊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鸠江区宁芜高速改扩建路基路面第三合同段项目工程未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公示截止期:2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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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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