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教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桐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教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豫13执74号
河南桐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教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桐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南阳市教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河南桐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接受南阳市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高新区商业用房以总价值6611.5248万元,用以抵偿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至此,河南桐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豫13民初58号民事判决书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