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拓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云南拓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0102执2603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83年1月19日出生,住河南省郸城县。
被执行人:云南拓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069835129B。
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39号银顺广场(傲城)A-13-105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9年9月21日出生,住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云南拓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履行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云0102执260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熊世春
人民陪审员夏逢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