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康柏集团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厦门康柏集团建设安装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闽0205执894号
申请执行人厦门康柏集团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北路566号,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693008223E。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男,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女,该公司职员。
被执行人***,男,1965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
申请执行人厦门康柏集团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7月19日依据本院于2017年3月3日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闽0205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同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厦门康柏集团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闽0205民初17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