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天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1303执588号
李恩、南阳市卧龙区中原延堂租赁站、***、南阳天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13民终7026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恩、南阳市卧龙区中原延堂租赁站与被执行人***、南阳天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南阳天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履行金额为399132.95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13民终7026号民事判决书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