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92执452号
光大环保技术装备(常州)有限公司
唐山洁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光大环保技术装备(常州)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山洁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苏0492民初2158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3月17日立案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89153元,其中发放申请执行人383500元,开具执行费5653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并同意结案,故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