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盛辉电气有限公司

某某辉电气有限公司、南通市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04执187号 ***辉电气有限公司、南通市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众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主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辉电气有限公司与南通市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众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主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的(2022)吉0104民初4211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吉林省众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