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华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分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1425执恢713号
***、
山东华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分公司、山东昌奥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12月6日恢复执行的(2021)鲁1425执恢713号(原案号(2021)鲁1425执194号)***与山东华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分公司、山东昌奥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0)鲁14民终366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山东华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分公司、山东昌奥置业有限公司应偿还***欠款1735374.78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行向申请人***交清欠款,申请人同意结案。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