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光大安防有限公司

某某、广西梧州光大安防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109执204号 ***、广西梧州光大安防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西梧州光大安防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桂0109民初277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广西梧州光大安防有限公司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1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广西梧州光大安防有限公司主动将执行款60335.5转入本案执行款专户,至此,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桂0109民初277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桂0109民初2772号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