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皖0403执476号
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安徽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皖0403民初2298号裁判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立即支付478443.11元及执行费用。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淮南龙湖支行 户名: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账号: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