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与兰能投(甘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0724执保242号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兰能投(甘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申请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兰能投(甘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保全,现已解除对被申请人兰能投(甘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高台县××工业园区,产权证号为甘(2023)高台县不动产权第0××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3272平方米)不动产的查封措施;已解除对被申请人兰能投(甘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高台县××工业园区张掖市晋昌源煤业有限公司,产权证号为甘(2023)高台县不动产权第0××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46926.37平方米)不动产的查封措施。 至此,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甘0724民初172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解除保全,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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