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嘉亿工贸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大柳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市万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皖1302民初8602号之一
原告:宿州市嘉亿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付湖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26973962862。
法定代表人:***。
被告:合肥市大柳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耕耘路443号多伦多花园5栋120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733028510N。
法定代表人:***。
被告:宿州市万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6629138029。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81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宿州市埇桥区。
原告宿州市嘉亿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市大柳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市万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6月25日立案。原告宿州市嘉亿工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宿州市嘉亿工贸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申请,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宿州市嘉亿工贸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宿州市嘉亿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