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市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万紫千红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 讼 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

(2020)皖16执保14号

合肥市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万***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市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合肥市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2020年4月20日依据(2020)皖16民初37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20年4月26日冻结安徽万***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额度冻结3408万元,实际冻结4121573.63元。冻结期限一年。并于2020年4月28日冻结安徽万***置业有限公司在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收入3408万元,冻结期限三年,并停止向安徽万***置业有限公司支付。

申请延长冻结、查封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的申请。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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