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冠自动门有限公司

江西智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粤1972执13221号
东莞市中冠自动门有限公司、江西智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09月25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东莞市中冠自动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智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已生效的(2020)粤1972民初5848号,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