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鄂1281执1290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福恒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地址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黄盖路。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赤壁市蒲圻办事处和尚岭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赤壁市纯川大道。
法定代表人:***,该居委会书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福恒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赤壁市蒲圻办事处和尚岭社区居民委员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自动履行完毕。现应予裁定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鄂1281民初180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文斌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