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佳木斯常发佳联农业装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805执保56号 佳木斯常发佳联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请人佳木斯常发佳联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事项为财产保全,冻结被申请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账户,申请标的共计7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完成以上申请事项。至此,申请人佳木斯常发佳联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黑0805民初6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认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