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控股美太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美太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浙0211执2818号
国药控股美太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国药控股美太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第五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0211民初1905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国药控股美太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10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波第五医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6)浙0211执281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