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瑞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甘南州隆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甘南州瑞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合作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甘3001执285号

申请执行人甘南州隆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现住甘肃省甘南州。

被执行人甘南州瑞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现住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

甘南州隆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甘南州瑞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9)甘3001民初6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甘南州隆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我院作出的(2019)甘3001民初6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才让当智

审判员 吴  云

审判员 仁青才让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 芝 瑞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