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和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湖南省和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802执保139号
****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湖南省和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和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分公司:
本院在办理申请人****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省和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和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湘0802民初2574号民事裁定书,2022年10月20日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额度冻结了被申请人湖南省和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和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分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700万元。本案保全完毕,特发出结案通知书。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