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782执5010号
申请执行人义乌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义乌市北苑街道春晗南路270号,组织机构代码:598504827。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义乌市苏溪镇里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住所地义乌市苏溪镇里宅村,组织机构代码:322984671。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义乌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义乌市苏溪镇里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义乌市苏溪镇里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19年6月5日履行执行款人民币2281825.5元,剩余款项自愿放弃,执行申请费25538.36元,案件受理费12105元已实缴。因此,本案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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