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丰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丰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18)川0107执5121号
成都丰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1民终5537号判决书,于20180816立案受理成都丰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巴林左旗广播电视中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巴林左旗广播电视中心已主动履行了本案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义务,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