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市洮北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吉0802执3463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白城市洮北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住所地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白城市洮北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吉0802执346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朱志成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