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某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1执5463号 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你们之间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穗仲案字第4629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根据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2年9月29日立案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了《执行结案申请书》,载明被执行人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10月15日、2022年10月27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本案执行款项共829670.51元,执行内容已全部得到履行。被执行人亦向本院缴纳了执行费10696.71元,本院已将该款上缴国库。鉴于本案的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