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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瀚邦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307民初25190号
原告:深圳安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告:深圳市瀚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饶云辉。
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安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圳市瀚邦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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