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亿程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明东飞物流有限公司与某某、西藏亿程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川0623执保184号
申请执行人成都明东飞物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藏亿程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21)川0623财保34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5月17日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保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1)川0623财保34号民事裁定执行完毕。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 陈 小 明
书记员 刘涛(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