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04执1028号
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塘滨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市塘滨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津0104民初576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2023)津0104执1028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