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泓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万国斌与通化泓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521执恢15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6年4月30日出生,满族,无职业,住通化县。
被执行人:通化泓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通化市东昌区和平路126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1年4月24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通化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通化泓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本案属涉民生案件,本院结合本案情况,对其进行救助91000元,执行费暂不收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