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荣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榆林市榆阳区顺辉商砼有限公司与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陕0802民初5078号 原告:某公司。 被告:某公司1。 本院在审理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公司1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7月6日立案受理后,原告某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某公司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某公司撤回对被告某公司1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800元,由原告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