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803执3375号
淮安富士达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淮安中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在淮安富士达电梯服务有限公司与淮安中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淮安富士达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已收到执行款209000元,余款、案件受理费申请人淮安富士达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自愿放弃。至此,淮安富士达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803民初7192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淮安中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义务,被执行人淮安中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