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旭东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泰安开发区某某材厂、某某东园林市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0902民初5009号 申请人:泰安开发区***材厂,住所地泰安市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西百子坡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00MA3DBM6F55。 被申请人:***东园林市政有限公司,住所地泰安市泰山区创业大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7915457783。 申请人泰安开发区***材厂与被申请人***东园林市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东园林市政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20000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