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西北潜水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西北潜水有限责任公司与民和县金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青0222执365号 申请人:甘肃西北潜水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民和县金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甘肃西北潜水有限责任公司与民和县金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测试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7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7455.00元,案款合计37000.00元、执行费455.00元。本院已于2019年7月31日将该款全部转付给甘肃西北潜水有限责任公司。至此,甘肃西北潜水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青0222民初136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