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923执保41号
立案庭:
申请人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遂宁市支行桂花营业所银行账户内(账号:3209××××1077)的存款6058382.4元予以冻结,并以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现将保全情况告如下:
2021年6月16日送达文书,被申请人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遂宁市支行桂花营业所银行账号:3209××××1077已销户,无法冻结。烦请将保全结果告知当事人。
特此告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