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方正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方正建设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源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豫9001执397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河南省方正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济源市新城花园25号楼一单元201室。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63年09月13出生,汉族,住济源市。
本院在执行河南省方正建设有限公司与***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3月11日向***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存款354839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