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灵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运城市盐湖区同鑫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山西省灵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芮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晋0830执恢99号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运城市盐湖区同鑫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省灵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实际履行188937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执行员  崔委委
书记员  郝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