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盈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鸿安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云南盈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盈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云3123执469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鸿安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云南盈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贵州鸿安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盈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盈江县人民法院(2021)云3123民初103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云南盈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3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云3123执469号,立案执行标的345852元,执行费5141元。
本案在执行的过程中,现已执行到位364811元(申请执行标的345852元及违约金13818元,执行费5141元),本院已将执行款359670元发发给申请执行人贵州鸿安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费5141元亦上缴国库。
现本案相关冻结措施均已解除。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贵州鸿安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2021)云3123民初1038号民事判决书享有的权利,申请执行的(2022)云3123执469号强制执行案件全部得到了实现,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