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宁0104执保1011号
银川市兴庆区启业建材租赁站:
申请人银川市兴庆区启业建材租赁站与被申请人济南宝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诉中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4民初13200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冻结被申请人济南宝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济阳县支行,账号:×××),期限为一年。本院已保全完毕(详见回执)。至此,本案已保全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人银川市兴庆区启业建材租赁站与被申请人济南宝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诉中财产保全一案,已经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