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2323执1773号
***、贵州博智建筑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黔2323民初322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贵州博智建筑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通过转账方式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标的款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贵州博智建筑有限公司缴纳执行费叁仟伍佰元整(3500.00)。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26日向本院出具提请执行结案的说明。被执行人贵州博智建筑有限公司、陶的富已履行完毕。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法应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