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正信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502执保798号
申请保全人:聊城市西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侯营镇于营村聊莘鲁路南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2MA3CJLJL7Q。
法定代表人:张虎,职务:经理。
被保全人:聊城正信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街道办事处范庄村南段。法定代表人:刘其贞,职务:经理。
被保全人:刘其贞,女,1958年04月21日生,汉族,身份证号:,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后王园街9号。
申请保全人聊城市西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保全人聊城正信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刘其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请求对被保全人聊城正信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刘其贞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6万元进行冻结。本院于2020年05月22日作出(2020)鲁1502民初6086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聊城正信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刘其贞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6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朱立杰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书记员  樊凤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