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锅炉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锅炉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太原市佳地花园业主管理委员会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晋0105执393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西锅炉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西一巷**。
法定代表人范永强,董事长。
被执行人太原市佳地花园业主管理委员会,,住所地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佳地花园小区
负责人赵华。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西锅炉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太原市佳地花园业主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山西锅炉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向本院提交终结申请一份,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终结对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晋0105执393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苏小平
审判员 陈 明
审判员 李雪菲
二0二0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王秋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