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其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其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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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苍 南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327执3192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其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 浙苍南劳人仲案(2021)339号仲裁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1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其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27执3192号案件执行完毕。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