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南方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德市联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金南方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粤0309执保257号

申请人常德市联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营业场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社区石新路3000042号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HTFT43。

负责人刘先波。

被申请人广东金南方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汕头市大学路**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080306190。

法定代表人宋振群。

上列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09财保49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广东金南方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635754.15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执行员  雷诗妍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冼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