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湘0121民初7964号
原告长沙太空金路桥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蒂格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曲线景观园林有限公司、湖南跳马园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长沙太空金路桥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湖南跳马园林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长沙太空金路桥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长沙太空金路桥材料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湖南跳马园林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 判 员 周 长 友
法官助理 邹 朗
书 记 员 邹朗(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