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北富电梯有限公司

辽宁北富电梯有限公司与乌兰察布市聚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聚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察右前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铁岭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1221执557号
申请执行人辽宁北富电梯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乌兰察布市聚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乌兰察布市聚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察右前旗分公司
辽宁北富电梯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聚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聚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察右前旗分公司:
辽宁北富电梯有限公司与乌兰察布市聚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聚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察右前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7469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0000.00元,未到位24690.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11月30日将该款转付给辽宁北富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辽宁北富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辽1221民初953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池金奎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沈 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