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晧顺建设有限公司

**银盛昌工贸有限公司、**晧顺建设有限公司等民事案由(2021版)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宁0106民初13918号 原告:**银盛昌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晧顺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其他信息不详)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3年8月1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737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银盛昌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书记员  ***